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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荔枝新闻报道,今年10月初,南京的陈先生在景枫购物广场小鹏汽车展厅看中了一辆小鹏P7,随后缴了5000元定金,10月23日与销售人员谈好价格达成购买意愿,双方均签订了购车协议。然而,“谈好价格签订购车协议,定金也交完了,提车时却被临时要求加价”。按照购车正常流程,交了定金签好协议就应该按合同交付车辆,然而在提车时却被要求额外交费?这是什么操作?
11月12日,陈先生前往4S店提车,却被4S店突然通知需要额外缴费七千元才能交付。陈先生表示,小鹏拒绝按照购车协议履行,要求要加收11200元(包括定金5000元+额外缴费)的费用才能提车。对此,陈先生无法理解4S店加价才能提车的做法,因为此前双方已经约定好价格也签订了合同。从陈先生提供的购车协议上显示,买方为陈先生公司,销售方为南京小鹏汽车服务有限公司,小鹏P7整车总价为279650元,其中包括定金5000元,整车尾款为274650元,买卖双方均加盖了公章。
按照正常流程签订了合同可以直接提车,为何提车时却突然需要额外收费?南京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交付主管回应:这个问题就问倒我了,我不是学法律的,没有办法回答“双方约定价格签订合同却不履行合同”这一问题,自己只负责车辆交付,加价问题要找销售人员来解释。随后,主管给出了另一种说法,突然加价是因为涉及到新能源补贴的问题,销售算错了价格,刚开始以为总价超过了30万元拿不到补贴,但是实际上总价并没有达到30万元。据了解,根据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,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(含30万元)。
之后陈先生多次拨打此前的销售人员电话,但对方始终没有接电话。无奈之下,陈先生只好来到景枫购物广场小鹏汽车展厅,但依然没有见到该销售人员。随后一位自称是该门店销售主管的人接待了陈先生,销售主管回应称:政府对30万以内的新能源汽车有一定补贴,如果车合同价超过了30万就不会享受补贴,所以才写低了合同上的价格,交付时再补齐费用,这是统一操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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